卷十二
《大学》
古者八岁而入小学,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及礼乐射御书数之文。至十有五,始入大学。此书所述是已。篇首总提,独断断曰在明明德,曰在新民,曰在止于至善。辞专旨确,截然斩然,以明外此无他道也。自学校废,教法不明,而学非其学,异端邪说横流奔放,尽坏人心,无所不至。所幸遗经仅传,尚可存考。而支离传注又从而蚀之,岂不甚可叹哉。学者首明,所先者何在,所格者何物,而不谬其所止焉,则大学之道,庶乎其得矣。
第一章
大[如字]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先儒作新)民,在止于至善。
明明德者,自昭明德之明也。本心本明,本无所蔽。物欲乘之,其明始昏。大学之道,所以去其蔽而明之也。新民者,咸与维新之新也。同有此心,同有此理,染于习俗,遂至沦污。大学之道,所以去其旧而新之也。虽然曰明曰新,必有用力之地矣。故又曰在止于至善。善非外铄也,我固有之也。不容于伪,不参于思,先天地而固存,亘古今而莫变。君子存之,存此而已。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而已。谓之至善,岂欺我哉。行不著,习不察,是以放而不知求于此。而得所止焉,则所谓明德,如水不波,自然而明,非止之外别有所谓明也。所谓新民,如物去垢,自然而新,非止之外别有所谓新也。统而论之,则三个“在”字提一书之纲。析而言之,则一个“止”字又三者之要。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后,与后同。虑,即思也)
此一节是论止于至善工夫。止则至矣。然不知后,安所用其力哉?是故必贵于知止也。知后,方有端的处,故曰有定。定者,不可转移摇夺之谓。定后方能静,不定而求静不能也,非定而又有静也。静是定之至处。静后方能安,不静而求安不能也,非静而又有安也。安是静之熟处。曰定,曰静,曰安,一节深一节,此正指学者用工切实之旨,岂浮文虚论、寻流逐末者,所可知哉。《洪范》:“思曰睿”,孔子亦云“不思则罔”。然未至于安,断亦不能思也。意念昏扰憧憧,往来捷出,横生展转,只是意念。犹之风涛帖息,海静渊澄,思则得之,于是乎在直至此地,始曰能得。得即得其所知者,所谓至善也。昔焉知之,方知此物。今焉得之,是得此物。非知是一物,得又是一物也。自知后,多少工夫到得处,或者微有所见。方是知止之初便谓事了,安能究竟?亦固有天资粹美,种种省力,与常人不同者。要之学者,且当以斯训为的。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此一节论至善是本始处。自吾心而达之万物,皆物也,但有本末耳;自从事吾心而及于万事,皆事也,但有终始耳。曰末曰终,尚在所后。本始之地,安可外求?知本始之在所先,则端绪不谬,而知止工夫庶乎可进矣。故曰近道。或者不知所先务,方逐逐乎事物之末,用力愈劳,去道愈远。此绝学之所以不明也。可胜叹哉。然此特指初学者用力之地而言,本末无二理也,始终无二致也。一以贯之,非彼非此,何本何末,何始何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