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志第八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节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候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候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发敛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以刻法除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分也。(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节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候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候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发敛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以刻法除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分也。(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