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孝章皇帝纪下卷第十二
〔四〕
据东观记、范书补。
〔五〕
东观记、续汉书、范书均作 “宪王”,惟通鉴取袁纪说。
秋,即择班超为将兵长史,以徐干为司马。遣卫侯李邑使乌孙,到于阗,上言西域功不可成,盛毁超云:“拥爱妻,抱爱子,安乐外国,无内顾心。”超 闻邑言,叹曰:“身非曾参,而有三至之谗〔一〕,恐见疑于当世。”遂出其妻。上知超无二心,乃诏责邑,〔超〕遣邑将乌孙侍子还京师〔二〕。徐干谓超曰: “邑前亲毁君,欲败西域,今可缘诏留之,遣他吏送侍子。” 超曰:“是言之狭也。以邑毁超,故遣之,内省不疚〔三〕,何恤邑言。今留之,一时快意,然非忠臣也。”
〔一〕
战国策秦策甘茂对秦武王曰:“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
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
〔二〕
范书班超传曰:“令邑诣超受节度。诏超:‘若邑任在外者,便留与从事。’超即遣邑将乌孙侍子还京师。”袁纪恐多有脱文,今补一“ 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