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孝章皇帝纪下卷第十二
夏四月己卯,封东平王子尚为成都王〔一〕。
〔一〕
范书东平王苍传及章帝纪均作“任城王”。袁纪恐误。
六月辛酉,沛王辅薨。谥曰献王。辅好经书,矜严有法度,在国终始可观,称为贤王。
秋八月甲子,太尉邓彪以老病罢,大司农郑弘为太尉。
彪字智伯,南阳新野人。〔少〕(父)以孝行称,〔父〕(及)薨,让国与异母弟〔一〕。明帝高其节,诏听之。辟府掾,稍迁太仆卿。遭后母丧,固疾 乞身,以光禄大夫行服。服竟,迁大司农。数月,为太尉。彪以礼让帅下,在位为百寮规诫。以疾上书乞骸骨。策曰:“惟君以曾闵之行,礼让之高,故慕君德礼, 以属黎民。贪与君意,其上太尉印绶,赐钱三十万,俸二千石,禄终厥身。君专精养和,以辅天年。”诏太常四时致祭宗庙之胙〔二〕;河南尹常以八月旦奉羊、酒 〔三〕。
〔一〕
据范书本传及东观记改。及父形近而讹。
〔二〕
李贤曰:“胙,祭庙肉也。礼,凡预祭,异姓则归之胙,同姓则留之宴。彪不预祭而赐胙,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