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卷清乾隆(三)
十二月己巳,龙承祖卒,常龄为江苏按察使。
四十五年二月甲寅,免江南巡过地方本年额赋十分之三。免两江所属四十三年以前逋赋。丙辰,陈辉祖为江南河道总督。戊午,免两淮灶户灾欠。己未,上渡江,阅清口东坝堤工。壬戌,广江苏本年学额。癸亥,减江苏军流以下罪。甲子,免江南省会附郭诸州县本年额赋。乙丑,允两淮盐商捐办差经费一百万两。丁卯,御舟至瓜州渡江,驻金山行宫。
四月辛酉,常龄为江苏布政使,塔琦为江苏按察使。戊辰,修徐州府城河堤。吴坛为江苏巡抚。
六月庚午,睢宁郭家渡河溢。
七月戊寅,以于时和侵占于敏中财产一案,谕吴坛往金坛县查明,拨为本籍地方水利、义学等用,仍酌给于德裕养赡。己亥,浚金坛漕河。
八月庚申,减两淮盐运使养廉。壬戌,苏松粮道章攀桂以为于敏中修造花园革职,吴坛交部严议。己巳,萨载现丁父忧,陈辉祖暂署两江总督,李奉翰署江南河道总督。癸酉,闵鹗元为江苏巡抚。
九月辛卯,睢宁郭家渡漫口合龙。
十月壬戌,蠲清河等八州县卫本年水、旱灾额赋。
十二月丁未,修宜兴荆溪海塘。戊辰,萨载回两江总督任,陈辉祖往海塘履勘,其南河总河印信暂交萨载兼署。
四十六年正月癸卯,调李奉翰为江南河道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