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初七日,为冬至节,虎邱大殿楼塔,晚间一火而尽,名胜之地,顿成煨烬。守殿一老僧,误遭此火也。僧亦赴火而死,重建费广,未知何年得复故观。
二十一日,阊门吊桥西■〈土免〉,辰刻发火,延烧二百余家,繁华闹市,条成瓦砾之场,其焰竟日不熄,较天启七年之火尤烈,言之可畏。其房俱大家利薮,不两月已皆鼎新告成,无隙地矣。
十月十七日,抚院委官戮三人于北寺前,乃池州解至劫库盗也。一冬再决重犯,亦属仅见。
皇上以袁崇焕不能平□,拿禁在狱,深恨兵部尚书王洽迟误军机,且通□有迹,戮其全家,即以兵部侍郎兼都御史申用懋代之。此十一月事也。不久,申亦罢官归。至十一年冬,寿七十九,考终于家,父子及身司马,盛矣!
崇祯三年,北兵久屯永平等处,朝廷征粮甚急,小民不胜敲扑之苦,因粮船未及修,各州县俱封客船运粮河中,甚至封及游船,大为扰害。
三月十六日,雷击常熟山一进香者,十七日,尹山击死四人。
五月十一日,上塘一牛,忽断索奔突,触死一人,被伤者数人,地方报官,官令牵牛易银,备棺以敛死者。
理刑王瑞柟忤抚台,罢去。其所以相忤,因抚公在私衙有内戚劝其谢事者,曹公言俟赀满百万,即当告归耳。偶一门役在外厢,有咳嗽声,抚公闻之大怒,恐其泄所语于人也,即发刑厅,欲立毙之。理刑叩其得罪之故,门子具言所以,刑尊怜其无罪,乃纵令遁去,而伪以死报。然耳目难掩,抚台闻之憾甚,故厄其陞迁之路,竟抑郁解官去,士林惜之。
十一月十五日,按台饶京阅操,一蓝旗手为铅弹铳所及,立毙于演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