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4本志“汀州府”条下云,开元二十四年置汀州,与此处所记不同。按《元和郡县志 汀州》称:“开元二十年,福州长史唐循忠于忠州北、广州东、福州西光龙检责得诸州避役百姓共三千余户,奏置州,因长汀溪以为名。”该书成于唐代,所记当较翔实可信。
5“以”字疑衍。
6据《宋史》,置邵武军在太平兴国五年。
7《元和郡县志》及《太平寰宇记》均作“曲郍都尉”;《三山志》则作“典船都尉”。
8指南台岭,非福州台江之南的南台岛。
9《宋史》“元年”作“二年”;“侬”作“浓”。
10《隋书 地理志 南安县》注:“(隋)平陈,郡废,县改名焉。”《元和郡县志》:“晋为晋安县,陈立为南安县。”《太平寰宇记》:“晋置南安郡,陈立南安县。”《南安县志 建置沿革》则称:“梁天监中,始置南安郡。隋开皇九年改郡为县。”各书记载互异。
11此处泉州指今福州。详见本卷“福州府”。
12光绪《漳州府志》陈元光传,称陈元光平陈谦时间为“唐高宗仪凤中”。
13按明制,巡抚带佥都御史。此称“巡检”,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