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异三
十一月,诏:「河北水,灾民流离道路,男女不能自存者,听人收养之,后毋得复取;其雇佣者自从私券。」
十二月,诏:「河北水灾尤甚,民多乏食,特出内藏库钱帛,令三司转漕斛斗往本路。仍令安抚、转运使分行赈赡之。」
至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令大名府、澶、博州赈济经水人户。以知制诰韩绛、西上合门副使王道恭为河北路体量安抚使副。是岁夏雨霖,京师大水,坏城及水窗以入,诸军营房、社稷诸祠坛壝并被浸损,都人压溺,系 以居。而诸路皆奏江河决溢,而河北尤甚。既命所在赈救,而绛等有是命。
嘉佑元年五月,京师大雨不止。踰月,水冒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 渡人。诏辅臣分行诸门。而诸路亦奏江河决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乃下责躬诏,令所在赈救之。
七月,诏京西、荆湖北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分行赈贷水灾州军。若漂荡庐舍,听于寺院或官屋寓止。仍遣官体量,放今年税,其已倚合者勿复检覆。
是月,赐河北诸州军因水灾而徙他处者米,人五斗至六斗。其压溺者,父母妻赐钱三千,余二千。又出内藏库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赈贷之。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
八日,庆州言:「淮安镇河水泛涨,摧东山三百余步,居民压溺而没者四十余家。」
十六日,命诸路转运使副、提点刑狱分诣水灾州军,存恤人民。以是夏多言水灾故也。
七月二日,诏水灾逐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督责知州、通判存恤被灾人户,诸科率不急妨农者,令一切罢之。前此,庆、许、蔡、隶、唐、泗、濠、楚、庐、寿、杭、宣、鄂、洪、施、渝州、光化军皆大水,既屡 存恤,及命 治,乃有是诏。至八月,又遣使按视存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