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通典卷三
馬廠
牧廠附】
官田之制凡藉田及在京壇壝直省社稷山川厲壇祠墓寺觀文廟學校等田并部寺公用田太僕寺牧廠及在官地均為公田除其租賦
順治十一年耕耤田於南郊設耤田於正陽門外之西中為先農壇壇內地百七十頃其二十頃種五穀蔬菜以供祭祀餘千五百畝歲徵租三百兩供修壇墻
康熙二十四年詔曰禮天子為耤干畝諸侯百畝此則耤田之禮通於天下今朕欲各地方守土官通行耕耤之禮下九卿詳議尋議頒耕耤之制令各省擇東郊官地潔淨豐腴者立為耤田逕直田畝九分後立先農壇令守壇農夫灌溉耤田 【 無官地者置買民田】 每歲仲春行九推之禮
祭田
學田附
馬廠
牧廠附
祭田學田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