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八 刑二
刑制下
○刑制下【元
明】
元
明
△元
元太祖頒條畫刑獄惟重罪處死其餘雜犯量情答決太宗六年五月大會諸王百僚諭以條令凡當會不赴而私宴者斬軍中凡十人置甲長聽其指揮專擅者論罪其甲長以事來宮中即置權攝一人甲外一人二人不得擅自往來違者罪之諸公事非當言而言者拳其耳再犯笞三犯杖四犯論死諸千戶越萬戶前行者隨以木鏃射之百戶甲長諸軍有犯其罪同不遵此法者斥罷凡來會用善馬五十匹為一羈守者五人飼羸馬三人守乞烈思三人盜馬一二者即論死諸婦女製貴孫燕服不如法及妬者乘以驏牛狥部中論罪即聚財為更娶
世祖中統元年禁私商不得越境犯者死二年諭諸王駙馬凡民間詞訟毋得私自決斷皆聽朝廷處置四年詔諸路私造軍器者處死凡民間所有不輸官者與私造同
至元二年正月申嚴越界販馬之禁違者處死五月令軍中犯法不得擅自誅戮罪輕斷遣重者聞奏六月敕行院及諸軍將校卒伍須正身應役違者罪之十月詔隨路私商曾入南界者首實免罪充軍五年三月申禁民間兵器犯者驗多寡定罪十二月詔諭四川行省沿邊屯戍軍士逃役者處死禁市烏頭砒霜諸毒藥及不通醫理妄行鍼灸或為婦人墮胎戕害人命者加等治罪八年敕凡訟而自匿及誣告人罪者以其罪罪之禁用金泰和律元初新格未行猶用金律至是禁之十年五月詔主守失陷官錢者杖而釋之十月敕巴延和爾果斯以史天澤姚樞所定新格參考行之
十二年二月禁民間賭博犯者流之北地十月中書省臣議斷死罪詔自後殺人者死罪狀已白不待時行刑奴婢殺主者具五刑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