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年二月申禁鞭背法三月中書省御史臺奏定贓罪十三等枉法者五不枉法者八罪入死者以聞制可
三十年二月以江南豪右多庇匿盜賊令為首者誅餘徒內縣成宗即位御史臺言先朝決獄隨罪輕重笞杖異施今止用杖乞如舊制不允元貞元年定職官坐贓論斷再犯者加二等倉庫官吏盜所守錢糧一貫以下笞之至十貫杖之二十貫加一等一百二十貫徒一年每三十貫加半年二百四十貫徒三年滿三百貫者死計贓以至元鈔為則二年正月諭諸王公主駙馬非奉旨毋罪官吏先是中統二年及成宗時屢詔諸王以下毋私決有罪而風猶未格至是復申前禁二月禁軍將擅易侍衛軍蒙古軍以家奴代役者罪之又詔軍卒擅更代及逃歸者死六月御史臺臣言官吏受賂初既辭伏繼以審覈而有司徇情致有異詞者乞加等論罪從之十月詔職官坐贓經斷再犯加本罪三等
大德元年五月詔強盜姦傷事主者首從悉誅不傷事主止誅為首者從者刺配再犯亦誅六月詔僧道犯姦盜重罪聽有司鞫問
二年二月詔僧人犯姦盜詐偽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至者罪之七月詔諸王駙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輒傳旨付外者罪之
三年三月命何榮祖等更定律令
四年正月申嚴京師惡少不法之禁犯者黥刺杖七十拘役
五年正月令官吏犯贓及盜官錢事覺避罪逃匿者事同獄成雖經原免亦加降黜七月詔禁畏吾兒僧陰陽巫覡道人咒師自今有大祠禱必請而後行違者罪之十一月禁軍士萬戶以下母令私代犯者斷罪有差十二月定強竊盜條格凡盜人孳畜者取一償九然後杖之
六年正月詔千戶百戶等自軍逃歸先事而逃者罪死敗而後逃者杖而罷之沒入其男女
七年正月定諸改補鈔罪例為首者杖一百七從者減二等再犯從者杖與首同為首者流復詔凡為匿名書詞語重者誅之輕者流配首告人賞鈔有差籍沒犯人妻子充賞三月定大都南北兵馬司姦盜等罪六十七以下付本路七十七以上付伊克扎爾古齊復定凡子孫或因貧困或信師巫邪說擅發祖父墳墓移棄尸骸貨塋地者與惡逆同罪十一月命依十二章斷僧官罪
八年三月詔軍官擅離所部者悉遣還翼違者論如律軍人不告所部私歸者杖而還之十一月詔內郡江南人凡為盜黥三次者謫戍遼陽諸色人及高麗人俱免黥謫戍湖廣盜禁籞馬者初犯謫戍再犯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