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二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元日御含元殿。百官就列。惟宰相及两省官。皆未索扇前。立于槛栏之内。及扇开。便侍立于御前。三朝大庆。万拜称贺。准宰相侍臣。同介冑武夫。竟不拜至尊而退。酌于礼意。似未得中。臣等商量。请御殿日。昧爽。宰相两省官。对班于香案前。俟扇开。通事赞两省官再拜讫。遂升殿侍立。从之。
咸通四年五月朔。宴回鹘于上清殿。非常例也。
诸侯入朝
贞观元年十一月。梁州都督窦轨请入朝。上曰。君臣共事。情犹父子。外官久不入朝。情或疑惧。朕亦须数见之。问以人间风俗。许令入朝。至十五年正月。上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沐邑。刍禾百车。待以客礼。汉家故事。为诸州刺史郡守。创立邸舍于京城。顷闻都督刺史充考使至京师。皆赁房与商人杂居。既复礼之不足。必是人多怨叹。至十七年十月一日下诏。令就京城内闲坊。为诸州朝集使造邸第三百余所。上亲观焉。至永淳元年。关中饥乏。诸州邸舍。渐渐残毁。至神龙元年。司农卿赵履温希权要。奏请出卖并尽。至建中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敕。每州邸第。令本州量事。依旧营置。至二年五月十四日。户部奏。若令州府自置。事又烦费。伏请以官宅二十所分配。共给诸州朝集使。敕旨。宜依。二十年。有司上言。按汉仪注。朝贺正月。常一王四侯。十余载一至。又按史记。诸侯王朝凡四见。留长安不过二十日。今诸王入朝者甚多。非其示之简要。宏之礼节。既乖古制。有亏前典。臣请每岁二王入朝。礼毕还藩。敢以义请。从之。
显庆二年十二月敕。诸都护刺史入朝日。及新授未辞。因便在京朝会。一事以上。并同京官。
先天二年十月敕。诸蕃使都府管羁縻州。其数极广。每州遣使朝集。颇成劳扰。应须朝贺。委当蕃都督与上佐。及管内刺史。自相通融。明为次第。每年一蕃令一人入朝。给左右不得过二人。仍各分颁诸州贡物。于都府点检。一时录奏。
开元八年十月敕。诸督刺史上佐。每年分蕃朝集。限一月二十五日到京。十一月一日见。其年十一月十二日敕。诸州朝集使长官上佐。分蕃入计。如次到有故。判司代行。未经考者。不在禁限。其员外同正员。次正官后集。十四年二月敕。岭南五府管内郡。武安万安等三十二州。不在朝集之限。其承前贡物者。并附都府贡进。十八年十一月敕。灵。胜。凉。相。代。黔。嶲。丰。洮。朔。蔚。妫。檀。安东。叠。廓。兰。鄯。甘。肃。瓜。沙。岚。盐。翼。戎。慎。威。西。牢。当。郎。茂。驩。安北。庭。单于。会。河。岷。扶。拓。安西。静。悉。姚。雅。播。容。燕。顺。忻。平。灵。临。蓟等五十九州。为边州。扬。益。幽。潞。荆。秦。夏。汴。澧。广。桂。安十二州。为要州。都督刺史。并不在朝集之例。
二十二年十一月敕。诸朝集使。十日一参。朔望依例程。应须设食等。准例处分。
永泰元年正月。宰臣王缙等奏。春秋之义。臣子一例。今后有大臣入朝。百寮望请朝罢。于中书行相见之礼。其宴饯准故事。于鸿胪亭集。从之。(时上优宠大臣。入觐之日。建百官朝罢行相见之礼。)
大历十四年六月。敕诸州刺史。入计如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