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九 兵二
军行,不得斫伐田中五果、桑、柘、棘、枣。
舡战令曰:雷鼓一通,吏士皆严;再通,什伍皆就舡,整持橹棹,战士各持兵器就船,各当其所,幢幡旗鼓各随将所载船;鼓三通鸣,大小战船以次发,左不得至右,右不得至左,前后不得易处。违令者,斩。
步战令曰:严鼓一通,步骑悉装;再通,骑上马,步结屯;三通,以次出之,随幡住者,结屯住幡后。闻急鼓音,整阵,斥候者视地形广狭,从四角面立表,制战阵之宜。诸部曲者,各自安部。阵兵疏数,兵曹举白不如令者,斩。
兵若欲作阵对敌,营先白表,乃引兵就表而阵。临阵皆无讙譁,明听鼓音,旗幡麾前则前,麾后则后,麾左则左,麾右则右。不闻令而擅前后左右者,斩。
伍中有不进者,伍长杀之;伍长有不进者,什长杀之;什长有不进者,都伯杀之。督战部曲将,拔刃在后察,违令不进者,斩之。
一部受敌,馀部不进救者,斩。
临战,兵弩不可离阵,离阵,伍长、什长不举发与同罪。
无将军令,有妄行阵閒者,斩。
临战阵骑皆当在军两头,前陷阵骑次之,游骑在后。违令,髡鞭二百。
兵进退入阵閒者,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