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篇
子路問政章
問:「『先之,勞之』,『勞』字既有兩音,有兩說否?」曰:「勞之以身,勤之以事,亦須是自家喫些辛苦,方能令得他。詩所謂『星言夙駕,說于桑田』。古人戴星而出,戴星而入,必是自耐勞苦,方能說得人。欲民之親其親,我必先之以孝;欲民之事其長,我必先之以弟。子路請益,聖人告之『無倦』。蓋勞苦亦人之難事,故以『無倦』勉之。」宇。
問:「『勞之』恐是以言語勸勉他?」曰:「如此說,不盡得為政之理。若以言語勸勉它,亦不甚要緊,亦是淺近事。聖人自不用說,亦不見得無倦底意。勞是勤於事,勤於事時,便有倦底意,所以教它勞。東坡下『行』字與『事』字,最好。」或問:「『愛之能勿勞乎』,有兩箇勞字?」曰:「這箇『勞』,是使它勞。」謙之。
文振問:「注云:『凡民之事,以身先之,則雖勞不怨。』如何?」曰:「凡是以勞苦之事役使人,自家須一面與它做,方可率得它。如勸課農桑等事,也須是自家不憚勤勞,親履畎畝,廣錄作「循行阡陌」。與他勾當,方得。」賀孫。集注。
問:「蘇說『勞』字未甚明。」曰:「先,是率他;勞,是為他勤勞。」銖。
問:「『先之,勞之』,諸說孰長?」曰:「橫渠云。『必身為之倡,且不愛其勞,而又益之以不倦。』此說好。」又問:「以身為之倡者果勞乎?」曰:「非是之謂也。既以身為之倡,又更不愛其勞,而終之以無倦,此是三節事。」去偽。集義。
仲弓為季氏宰章
潘立之問「先有司」。曰:「凡為政,隨其大小,各自有有司。須先責他理會,自家方可要其成。且如錢穀之事,其出入盈縮之數,須是教它自逐一具來,自家方可考其虛實之成。且如今做太守,人皆以為不可使吏人批朱。某看來,不批不得。如詞訴反覆,或經已斷,或彼處未結絕,或見在催追,他埋頭又來下狀;這若不批出,自家如何與它判得?只是要防其弊。若既如此後,或有人詞訴,或自點檢一兩項,有批得不實,即須痛治,以防其弊。」賀孫。
問:「程子曰:『便見仲弓與聖人用心之大小。推此義,一心可以興邦,一心可以喪邦,只在公私之間。』所謂公私者,豈非仲弓必欲人材皆由己舉,聖人則使人各得而舉之否?」曰:「仲弓只是見不到。纔見不到,便陷於私。學者見程子說『興邦、喪邦』,說得甚險,故多疑於此,然程子亦曰推其義爾。」必大。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