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蒙诚明篇第六
性于人无不善,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过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命于人无不正,系其顺与不顺而已,行险以侥幸,不顺命者也。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天本参和不偏,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性未成则善恶混,故叠叠而继善者斯为善矣。恶尽去则善因以成,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也”。
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其气,性命于德。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气之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故论死生则曰“有命”,以言其气也;语富贵则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所谓天理也者,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能使天下悦且通,则天下必归焉;不归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与继世之君也。“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者,正谓天理驯致,非气禀当然,非志意所与也;必曰“舜禹”云者,余非乘势则求焉者也。
利者为神,滞者为物。是故风雷有象,不速于心,心御见闻,不弘于性。
上智下愚,习与性相远既甚而不可变者也。
纤恶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恶未尽,虽善必粗矣。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有思虑知识,则丧其天矣。君子所性,与天地同流异行而已焉。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天理者时义而已。君子教人,举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时措之也。
和乐,道之端乎!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