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应世
逞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圣训切著,有理不在高声。争且不必,况斗乎?余阅事数十年,凡官中命案,不必多伤,亦不必致命也,偶然失手,便为正凶。故争竞之时,万万不可举手挞人。
言语宜慎
多言宜戒,即直言亦不可率发。惟善人能受尽言,善人岂可多得哉!朋友之分,忠告善道。善道云者,委婉达意与直言不同,尚须不可则止。余素戆直,往往言出而悔。深知直言未易之故。若借沽直之名,冷语尖言,讦人私隐,心不可问,贾祸亦速,又不在此例。古云“出口侵人要算人受得”。又曰:“伤心之语,毒于阴兵。”非阅历人,不能道也。
小人不可忤
与君子忤,可以情遣,可以理谕,谅我无他,不留嫌怨。小人气质,用事志在必胜。忤之则隐怒不解,必图报复。故遇小人无礼,当容以大度。即宜公言,亦须稍留余地,庶不激成瑕衅。
嫉恶不宜太甚
余性褊急,遇不良人,略一周旋,心中辄半日作恶。不惟良友屡以为诫,即闺人亦尝谆切规谏。临事之际,终不能改。比读史至后汉党锢,前明东林,见坐此病者,大且祸国,小亦祸身。因书圣经“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十言于儿,时时寓目警心,稍稍解包荒之义。涵养气质,此亦第一要事。
善恶不可不分
然善恶之辨,断不可小有模糊。或曰:皂白分则取舍严,取舍严则门户立,非大度之说也。曰:不然。不知而徇之,谓之闇;知而容之,谓之大度。闇则为人玩矣。毋显受人玩,宁佯受人欺。
勿苛人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