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篇 第二 凡十九条
天理篇 第二 凡十九条
孟子曰:“顺天者存,逆天者亡。”
《近思录》云:“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循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
诸葛武侯曰:“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人愿如此如此,天理未然未然。
康节邵先生曰:“天听寂无音,苍苍何处寻?非高亦非远,都只在人心。”
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玄帝垂训:“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
《忠孝略》曰:“欺人必自欺其心,欺其心必自欺其天。心其可欺乎?”
人可欺,天不可欺。人可瞒,天不可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