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邑之建(下)
《周礼》: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郑玄曰:“建,立也。周公相成王营邑于土中,是为雒邑。”
吴澂曰:“周公居摄,营邑于洛中,七年致政,成王使居洛邑治天下而立国都焉。辨,别也,别东西南北之四方,正祖社、朝市之位。体犹分也,经犹画也。体国者,分营其国之宫城、门涂,犹人身之有四体;经野者,画治其野之丘甸、沟洫,如织之有经纬也。设官者谓设置冢宰、司徒之官,分职者谓分辨掌治、掌教之职。为民极者,令天下之人各得其中,不失所也。”
叶时曰:“周公所以为民立极者,惟在王畿、方位、国野、官职之中。盖王畿立而后根本定,方位设而后等级明,国野分而后疆理正,官职举而后纲目张,民极之立孰有大于此者?”
臣按:天生民而立之君而君之为君必有所止,而示法则于上,而施政教于下,使天下四方咸面内环拱之,如众星之于北极焉。君建皇极于上,所以为民极于下也。所以为民极者,其本在于一人之身,然一人之身必有所居止之所,其所居止必于地大人众之处、四方道里适均之中而建其国都焉。国都之建不徒建也,必辨其方,东西南北、前后左右于此而取正也;必正其位,左祖右社、前朝后市于此而定制也;国焉而体之,何者为内朝、何者为外朝之类;野焉而经之,九夫为井、四井为邑之类;所设之官,自六卿至于百执事;所分之职,自掌邦治至于掌邦土,凡若此者虽若以奉君,实则为民而为之立极也。极者何?先儒谓极犹北极之义、标准之名,中立而四方之所取正焉者也。极立于此,是以近而乡遂、远而侯国,又远而荒服之外,来朝觐者于焉而合瑞,封爵土者于焉而受命,有才能者于焉而献艺,为政教者于焉而质正,有讼狱者于焉而取决,所以然者,极建于此也。
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郑玄曰:“土圭,所以致四时日月之景也。”
臣按:《召诰》所谓“自服于土中”,盖以洛邑在周时为中国之中、四方道里适均,故于此宅中图治,以定四海之民也。作《周礼》者见其中于中国,故为天地所合、四时所交风雨所会、阴阳所和之说,盖盛称华夏之地居地势之中,得天气之正、时序正而寒暑不过甚,风雨时而收获有定期,非若偏方僻壤节候不正而时气之大寒、大暑,物生不常而收获之或早或晚也,中国皆然而洛邑乃其要会焉,故为此说耳。虽然,自三代以前则洛为中国之中,以今天下观之则南北袤而东西蹙,则其所谓中者盖在荆襄之间也。朱子曰:“岂非天旋地转,闽浙反为天地之中?”闽浙在东南海尽处,难以为中,朱子盖以声明文物通论天下,非论地势也。
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
郑玄曰:“致日景者,夏至景尺有五寸,冬至景丈三尺,其间则日有长短。土地,犹度地知东南西北之深而相其可居者。宅,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