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卷六
三十篇
三十器于礼,非强立之谓也。
尽其用之谓器,无动非礼,则立人之道尽矣。
四十精义致用,时措而不疑。
礼之所自出,义之当然也,精之,则尽变矣。
五十穷理尽性,至天之命,然不可自谓之至,故曰知。
义者因事而措理,则其合一之原也。理原于天化之神而为吾性之所固有,穷极其至,一本而万殊,则吾之所受于天者尽,而天之神化,吾皆与其事矣。不可谓至者,圣人自谦之辞。知,犹与闻也。
六十尽人物之性,声入心通。
合天之化而通之于物理,则人物之志欲情理,皆知其所自而随感即通,处之有道矣。物之相感也莫如声,声入心通,不待形见而早有以应之。
七十与天同德,不思不勉,从容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