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長春評《甲》《乙》等七篇云:「文議俱鄙淺,不足觀。」又云:「按《管子輕重》十二篇,本義盡矣,雖偽猶有可觀。所云《甲》《乙》七篇,又後之好事者借名勦說而演之。改頭換面,附根生枝,至駔賈之所不屑,兒童之所不可欺。如是能為國乎?況於霸。議既陋鄙,文亦瑣屑。脩辭者取節猶可。施之於行,遠矣。《己》集次天時,稍可觀。餘《甲》尚未謬,《乙》以下可廢。」何如璋云:「文乃後人所作,以釋《國蓄》輕重之數。內有三五節文義稍精,餘多重複。亦有淺妄乖事實者。」元材案:兩氏皆認為《甲》《乙》等篇與其餘《輕重》諸篇不是一時一人之作,所見甚是。實則《甲》《乙》等篇本身亦不是一時一人之作。故其中所提問題,有與其他各篇完全相同,另無發明者。亦有對其他各篇提出修正意見者。亦有同一前提而所得結論不盡一致者。此等現象,既可以看出篇與篇間之相互關係,又可以看出各篇所反映之時代精神。即以本篇第三段而論,前半節與《海王篇》「鐵官之數」略同。後半節提出反對山鐵國營及主張山鐵民營之意見。其為晚出,不僅表現在國營民營之區別上,而且還表現在所列生產工具種類之多寡上。其它與各篇重複之處甚多,但往往由于有一二字之不同,可以作為劃分時代之標準。正不必以其為後人所作而遂舉而廢之也。
提要:全文共分十三段,亦是每段討論一個問題,段與段間均無聯系。體例與《揆度篇》及《輕重甲篇》全同。
桓公曰:「天下之朝夕可定乎〔一〕?」
管子對曰:「終身不定〔二〕。」
桓公曰:「其不定之說,可得聞乎?」
管子對曰:「地之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三〕。天子中而立,國之四面,面萬有餘里〔四〕,民之入正籍者亦萬有餘里〔五〕。故有百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十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倪而是〔六〕者。則遠者疏,疾怨上,邊境諸侯受君之怨民,與之為善,缺然不朝。是天子塞其涂,熟穀者去〔七〕,天下之可得而霸〔八〕。」
桓公曰:「行事奈何?」
管子對曰:「請與之立壤列天下之旁〔九〕,天子中立,地方千里,兼霸之壤三百有餘里〔一0〕,佌諸侯度百里〔一一〕,負海子男者度七十里。若此則如胸之使臂,臂之使指也。然則小不能分於民,推徐疾羨不足,雖在下不為君憂〔一二〕。夫海出沸無止〔一三〕,山生金木無息。草木以時生,器以時靡幣〔一四〕,泲水之鹽以日消,終則有始,與天壤爭〔一五〕,是謂立壤列也。」
〔一〕
張佩綸云:「『之』字衍。桓公欲以一朝夕定天下,言速也。故管子答以『終身不定』。」李哲明云:「『朝夕』上當挩『數』字。『天下之數』見《山權數》、《山至數》等篇。挩『數』字,句意為不完足。」郭沫若云:「『之』字不當衍。『之』下亦無奪文。『朝夕』猶潮汐,喻言起伏。」元材案:「朝夕」即潮汐,指物價漲落,解已見《國蓄篇》。「天下之朝夕」,謂天下萬物價格之漲落也。張、李二氏說皆非,郭說亦欠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