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可下证第七
大法,秋宜下。
凡可下者,以汤胜丸散,中病便止,不必尽三服。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属大柴胡汤。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属承气汤。
少阴病六、七日,腹满不大便者,急下之,属承气汤证。
少阴病,下利清水,色青者,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属大柴胡汤、承气汤证。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其心下坚者,可下之,属承气汤证。
阳明与少阳合病而利,脉不负者为顺,负者失也,互相克贼为负。
滑而数者,有宿食,当下之,属大柴胡、承气汤证。
伤寒后脉沉,沉为内实(《玉函》云:脉沉实,沉实者,下之),下之解,属大柴胡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