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脏证治总论
肝为风木主生风,形证昭然在目中,
虽然泻之无用补,少阳生气与春同。
肝者,足厥阴风木也。木生风,故主风。钱氏云:肝主风,实则目直视、大叫,呵欠、顿闷、项急,虚则咬牙、多欠。气热则外生,气湿则内生,此肝病之证也。肝之窍在目,故有病常以目候之,如肝有风,则目连札,肝有热,则目直视,肝疳则白膜遮睛之类是也。又肝主筋,肝病则筋急,为项强,为搐搦牵引。肝主怒,病则性急大叫,哭甚则卵肿,俗呼气卵是也。肝在下焦,热则大小便难。肝藏魂,肝热,手寻衣领及乱捻物,甚则撮空摸床,此丧魂之病也。
肝病钱氏有泻青丸一方而无补者,谓其气有余也。然肝乃少阳之气,所以养生者也,肝无病固不可泻以伐生气,亦不可补以助长也。
肝胆原来从火治,木中有火无人识,
水不能胜号龙雷,惟有甘温差可制。
肝胆之病从火治者,木中原有火。燧人氏传云:知空有火,丽木则明,此其验也。肝胆之火水不能灭,寒不能胜,又谓龙雷之火。惟甘温之剂,如人参、甘草之类,可以制之也。故曰:甘能泻火也。《内经》曰:辛以散之,如川芎、防风之类。又曰:辛甘发散为阳,以辛甘之药,合而用之,所谓火郁则发之。此肝病之大略也。
肝热以泻青丸,当归芦③荟丸泻之。肝实同法。肝虚以六味地黄丸补之。肝乃肾之子,虚则补其母也。肝寒以温胆汤及吴茱萸、生姜之类。
儿病,目视物不转睛者,或斜视不转者,或目合不开,或目开不合,或哭无泪,或不哭泪自出者,皆肝绝也。
②肺:原作“肝”,据忠信堂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