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法第十五
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心中大烦,骨节苦疼,目晕,恶寒,食则反吐,谷不得前。
《难经》曰∶肾内证,脐下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肾气不治,正气内虚,动气发于脐之下也。肾者主水,发汗则无汗者,水不足也;心中大烦者,肾虚不能制心火也;骨节苦疼者,肾主骨也;目晕者,肾病则目KT KT 如无所见;恶寒者,肾主寒也;食则反吐,谷不得前者,肾水干也。
王冰曰∶病呕而吐,食久反出,是无水也。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赵本作“微”)绝,手足厥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
咽门者,胃之系。胃经不和,则咽内不利。发汗攻阳,血随发散而上,必吐血也。胃经不和而反攻表,则阳虚于外,故气欲绝,手足冷,欲蜷而不能自温。
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赵本注∶“一云小便难,胞中干”)胃燥而烦,其形相象,根本异源。
动数之脉,为热在表;微弱之脉,为热在里。发汗亡津液,则热气愈甚,胃中干燥,故大便难,腹中干,胃燥而烦。根本虽有表里之异,逆治之后,热传之则一,是以病形相象也。
脉微(赵本作“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不能自还。
弦在上,则风伤气,风胜者,阳为之运动;微在下,则寒伤血,血伤者,里为之阴寒。外气拂郁为上实,里有阴寒为下虚。表热里寒,意欲得温,若反发汗,亡阳阴独,故寒栗不能自还。
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 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虚而寒栗,咳而发汗,蜷而苦满,腹中复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