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窃谓内经热论。以后夏至日者为暑病。则夏至以后。立秋以前。正酷暑炎蒸之际。凡受暑热中之邪气。皆是热邪。
即所谓中 者是也。盖暑即是热。热即是暑。但内经则谓之病暑。仲景则谓之太阳中热。而名之曰中 也。暑热既非二证。动静岂可分属。东垣之深堂大厦。及劳役得之。亦即静动之谓也。岂可亦以中暑中热之名。分隶其下。而以大顺散。苍术白虎汤主之邪。毋怪后人之议之也。丹溪以阴字作虚字解。恐未尽善。既云夏月伏阴在内。又曰火令之时。烁石流金。有何阴冷。岂所谓伏阴之阴。全是虚邪。孙真人虽令人夏月服生脉散。其本意盖恐盛夏暑汗过泄。
故用人参五味以敛之。盛火克金。故以人参麦冬救之。乃未中暑时。预防调摄之方耳。非谓中暑之人。可概用生脉散补敛之药也。不然。则素问热论所谓暑当与汗皆出。勿止之语。可竟弃而弗用邪。是以夏月之病。非必皆中暑也。
大顺散为饮冷寒中之药。人参白虎乃暑热袭虚之治。五苓散为温下焦。渗小便之法。益元散为清暑利小便之用。
香薷饮为解散和中渗利之剂。当因证而施。岂可泛用。其虽在夏月。若头痛恶寒。发热无汗者。亦是暑热中之寒邪所中。仍当以治伤寒法汗解之。盖因本是夏月之伤寒。原属麻黄汤证也。若兼有温暑之邪。则又大青龙证矣。第别其感受之风寒暑湿。即当以仲景风寒暑湿之法治之。未可以天时之寒暖。遂变易其法也。何也。天地四时。有寒热温凉之正气。各司其令。若有不时之温暖。即有春温冬温之厉病。又有非时之暴寒。故四时皆有伤寒。月令所谓春行冬令。春行夏令。夏行春令。夏行冬令。及秋行冬令。冬行春令之类。皆足以致疾疫灾眚之变。
又岂可悉根据司令之正气而施治哉。是以四时之气。不偏则不病。病则治其偏胜之邪气可也。宁可胶于前人之谬。谓寒凉必不可用之于三冬。汗剂必不可用之于盛夏乎。此从来俗习之弊也。溯洄集中。王履氏亦谓中暑中热为一证。言暑热之令。大行于天地之间。劳役之人。或因饥饿令元气亏乏。不足以御天令之亢热。因虚则邪入而病。若不虚则天令虽亢。亦无由伤之。至于避暑于深堂大厦。得头痛发热等症者。
亦伤寒之类。不可以中暑名之。乃身中阳气。受阴寒所遏而作也。苟欲治之。则辛温轻扬之剂发散可也。
若大顺散一方。甘草最多。姜桂杏仁次之。其初意本为病者伏热引饮过多。脾骨受湿。呕吐。水谷不分。
脏腑不调所立。故甘草干姜皆火炒。用肉桂而非桂枝。盖温中药也。若以此治静而得之之证。吾恐不能发表。反增内烦矣。世俗往往不明。类曰夏月阴气在内。大顺散为必用之药。夫阴气。非寒气也。盖夏月阳气发散在外。而阴则在内耳。岂可视阴气为寒气而用温热之药乎。其苍术白虎汤。虽或宜用。岂可视为通行之药乎。必参之治暑诸方。随所见之证而治之。然后合理。夫所谓静而得之之证。虽当暑月。
即非暑病。宜分出之。勿使后人有似同而异之惑。王氏此论。伤寒暑病划然。颇足证前人之失。但治暑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