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论合药分剂料理法则
凡方云丸如细麻子许者,取重四两鲤鱼目比之。
云如大麻子许者,取重六两鲤鱼目比之。
云如小豆许者,取重八两鲤鱼目比之。
云如大豆许者,取重十两鲤鱼目比之。
云如兔蕈(俗云兔屎)许者,取重十二两鲤鱼目比之。
云如梧桐子许者,取重十四两鲤鱼目比之。
云如弹子许者,取重十六两鲤鱼目比之。一十五个白珠为准,是一弹丸也。
凡云水一溢、二溢至十溢者,每溢秤之重十二两为度。
凡云一两、一分、一铢者,正用今丝绵秤也,勿得将四铢为一分,有误,必所损兼伤药力。
凡云散只作散,丸只作丸,或酒煮,或醋或乳煎,一如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