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食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皆辛”,见《灵枢》卷八第五十六《五味篇》,又见《甲乙经》卷六第九,惟编次前后稍异。自“肝色青”至“五味所宜”,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二《脏气法时论》。自“黄帝问少俞曰”至“走肉矣”,见《灵枢》卷九第六十三〈五味论〉。自“五味”至末,见《灵枢》卷十二第七十八《九针论》,又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气篇》。
黄帝曰:愿闻谷气有五味,其入五脏,分别奈何?
谷气津液,味有五种,各入其五脏,别之奈何?
伯高曰:胃者,五脏六腑之海也,水谷皆入于胃,五脏六腑皆禀于胃。
胃受水谷,变化以滋五脏六腑,五脏六腑皆受其气,故曰皆禀①也。
平按:《甲乙经》“伯高曰”作“岐伯对曰”;无“水谷”二字。“禀”下,《灵枢》有“气”字。
①“禀”,萧本作“秉”,今据仁和寺本改。
五味各走其所喜,谷味酸,先走肝;谷味苦,先走心;谷味甘,先走脾;谷味辛,先走肺;谷味咸,先走肾。
五味所喜,谓津液变为五味,则五性有殊,性有五行,故各喜走同性之脏。
平按:《甲乙经》自“谷味酸”以下至“走肾”,文法与此不同,而义意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