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人迎候阳”,见《灵枢》卷四第十九《四时气篇》。自“刺家不诊”至末,见《素问》卷十四第五十五《长刺节论篇》。又自篇首至“必深以留之”,见《甲乙经》卷五第一。自“风水肤胀”至“尽取之”,见《甲乙经》卷八第四。自“飧泄”至“热行乃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自“温疟”至“五十九刺”,见《甲乙经》卷七第五。自“转筋于阳”至“皆卒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自“徒水”至“百三十五日”,见《甲乙经》卷八第四。自“着痹”至“取其里骨”,见《甲乙经》卷十第一。自“为骭胀中”至“虚补之”,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疠风者”至“无食他食”,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自“腹中常鸣”至“三里”,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少腹控皋”至“以调之”,见《甲乙经》卷九第八。自“善欧”至“以去其邪”,见《甲乙经》卷九第五。自“饮食不下”至“则散而去之”,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少腹病肿”至“取三里”,见《甲乙经》卷九第九。自“治痈肿者”至“故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自“病在小腹”至“炅病已也”,见《甲乙经》卷九第九。自“病在筋”至“骨热病已”,见《甲乙经》卷十第一。自“病在诸阳脉”至“病已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二。自“病风”至“百日而已”,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中篇。自“病大风”至末,见《甲乙经》卷十第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夫四时之气,各不同形,百病之起,皆有所生,灸刺之道,何者可宝?
一则四时不同,二则生病有异,灸刺总而要之,何者为贵?
平按:《灵枢》“宝”作“定”,下同,注云:“一本作宝。”
岐伯对曰:四时之气,各有所在,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宝。
灸刺所贵,以得于四时之气也。
平按:《甲乙》“气穴”上无“得”字。
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甚者深刺之,间者浅取之;
春时人气在脉,谓在经络之脉,分肉之间,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也。
平按:《甲乙》“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作“故春刺络脉诸荥大经分肉之间”;“深刺”作“深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