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
宣州
《十道志》曰:宣州,宣城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吴,后属越。越为楚所并,战国时又属楚。秦为鄣郡地。汉为丹阳郡。
《地理志》曰:武帝元狩元年,改鄣郡为丹阳郡,属扬州,理宛城。即今郡是也。
《吴书》曰:孙皓以牛渚为督,以何植为使,而御晋军。(当涂有牛渚山。)
《桓玄传》曰:玄居南州,大筑斋第,以郡在国南,故曰南州。
《齐州郡志》曰:梁承圣元年,置南豫州。
《十道志》曰:隋开皇中,改南豫州为宣州。
《汉志》曰:泾县,属丹阳郡。韦昭曰:泾水出芜湖。
《图经》曰:南陵县有赭圻屯,在县西北。
《晋书》曰:哀帝以桓温入参朝政。自荆州还,至赭圻,诏止之。遂城赭圻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