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十四 ◎职官部五十二
○刺史上
《汉书》曰:监察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刺史,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郡,秩六百石,员十三人。
又曰:刺史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浸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剥民人。
又曰:王遵迁益州刺史。先是,琅琊王阳为益州刺史,行部至九折阪,叹曰:"奉先人遗体,柰何数乘此险?"后以病去。及遵为刺史,至其坂问吏曰:"此王阳所畏道耶?"吏对曰:"是。"遵叱其驭曰:"驱之!王阳为孝子,王遵为忠臣。"
又曰:汉家立置郡县部刺史,奉供典州,督察郡国,吏人安宁。故事,居部九岁,举守相其有异材功著者辄登擢,秩卑而赏厚,咸劝功乐进。今增秩为牧,以高第补九卿,其中材则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奸轨不禁,臣请罢牧,置刺史如故。"奏可。
《东观汉记》曰:州牧刺史,汉旧官。建元元年,复置牧;十八年改为刺史,督二千石。
又曰:段颎起於徒中,为并州刺史,有功征还京师。颎乘轻车介士,鼓吹曲盖,朱旗骑马,殷天蔽日,连骑相继数十里。
《后汉书》曰:马严上书云:"臣伏见方今刺史太守专州典郡,不务奉事尽心为国,而司察偏阿,取与自已,同则举为尤,异则中以刑法,不即垂头塞耳,采求财赂。"
又曰:郭伋为并州牧,过京师谢恩。帝即引见,并召皇太子诸王宴语终日,赏赐车马衣服什物。伋因言选补众职,当简天下贤俊,不宜专用南阳人。帝纳之。
谢承《后汉书》曰:王宏迁冀州刺史。宏性刻,不发私书,不容豪族,宾客号曰"王独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