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百八 ◎珍宝部七
《吴书》曰:虞翻少好学,有高气。年十二,客有候其兄者,不遇,遇翻。翻追书与曰:"仆闻琥珀不取腐芥,慈石不受曲针。过而不存,不亦宜乎?"客得书,奇之。由是见称。
沈约《宋书》曰:武帝时,宁州常献琥珀枕,甚光丽。时将北征,以琥珀治金疮。上大悦,命捣碎,分付诸将。
《西京杂记》曰:宣帝有身毒宝镜一枚,大如八铢钱,常以琥珀笥盛之。
《异物志》曰:琥珀之本成松胶也,或以作杯瓶。
《华阳国志》曰:珠穴出光珠、琥珀,能吸芥。
《西域诸国志》曰:珠穴出麋,卢水边沙中有短腰蜂窠,烧治以为琥珀。
《玄中记》曰:枫脂沦入地中,千秋为琥珀。
《博物志》曰:松脂沦入地中,千年化为茯苓,茯苓千年化为琥珀。虎珀一名红珠。今太山有茯苓而无琥珀,益州永昌出琥琥珀而无茯苓。或复云:烧蜂窠所作。未详此二说。
《拾遗记》曰:昔汉武宝鼎元年,西方贡珍怪:青琥珀燕。置之静室,自於室内鸣翔。
又曰:吴主闻潘夫人有色,令进其图。图成,吴主见之,惊喜,以琥珀如意抚案即折,曰:"此神女也!"因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