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初,江、淮、湖、浙上供军粮岁无定数。景德中,发运使李溥奏立年额,诏岁以六百万斛为定,有灾即申乞减数。至今以为常。
国初,令民田七顷纳牛皮一张、角一对、筋四两。建隆中,令供纳价钱一贯五百文。税额中牛皮钱是也。
国初,南郊青城,久占民土,妨其耕稼。又其中暖殿,止是构木结彩,至尊所御,非所以备不虞。天圣中,魏余庆上言:“乞优给价直,收买民田,除放租赋,为瓦殿七间。”依奏。
升朝官,每岁诞辰、端午、初冬赐时服,止于单袍。太祖讶方冬犹赐单衣,命易以夹服。自是,士大夫公服,冬则用夹。
前朝宰相,朝罢赐坐,凡军国大事参议之,从容赐茶而退,所谓坐而论道也。其他事无小大,一用熟状拟进,入上亲批。可其奏,印以御宝,谓之印画。降出,宰相奉行。国初,范质等在相位,自以前朝旧臣,乃具札子,面取进止,退,各执所得旨,同列连书以记之。自此奏覆浸多,而赐茶之礼亦寝,无复坐论也。
王元之尝请宰相于政事堂、枢密于都堂同时见客,不许本厅私接。议者以为是疑大臣以私也,遂寝。或以元之所请为当,但难其率宰相于政事堂共见耳。其后,二府乞以朝退时聚厅见客,以杜请谒。从之。卒如元之之言。
太宗慎重刑罚,淳化二年,始置审刑院,以覆大理奏案。以近臣一人知院事,设详议六人,择京朝晓律、常任法寺官者为之。每奏,一人从知院上殿,例得赐绯,故士大夫以审刑为朝官染院。
旧制,郊祀礼成,驾还阙门,有勘契之仪。其制:以札为箭,长三尺,镂金饰其端,缄以泥金绛囊,金吾掌之。金涂铜为镞,长三寸,其端所以合符者也,贮以泥金紫囊,驾前掌之。驾至端门,阍吏阖扉以问曰:“南来者为谁”驾前司告曰:“天皇皇帝。”奏请行勘箭之仪。交勘,奏曰:“勘讫”。又审曰:“是否”赞者齐声曰:“是”。三审,乃启扉,列班起居,驾乃入。契刻檀为鱼,金饰鳞鬣。别刻檀板为坎,足以容鱼。驾前掌鱼,殿前掌板。驾过殿门,合鱼乃启扉,其制如勘箭之仪。熙宁中,诏罢其制。
至道中,朝廷始遣洛苑副使杨允恭、作坊副使李延遂、太子中舍王子舆为江、淮、两浙发运使,兼制置茶盐,就淮南创为局。后兼领荆湖路,又旋加“都大”字。后废。景德中复置,迄今事权尤重。
蔡文忠公自为布衣时,已恢廓有大志,而姿表秀异,见者多耸动。祥符中,擢进士,为天下第一。真宗临轩,目其堂堂英伟,进退有法,大悦之,顾寇莱公曰:“得人矣!”特诏给金吾卫士七人清道。时以为荣。寻诏:“自今第一人及第,给金吾七人当直,许出两对引喝。”上闻公单贫,佣僦仆隶,故有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