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品第三
菩萨所奉法,如是应经籍。不依无所举,示现无有造。如是行善训,顺彼诸种姓。以得是义者,故赞扬种姓。
以殖於此姓,谓为菩萨义。能顺此总持,是则为持法。了不见诸法,一切无所趣。其若咸驰至,亦不是彼法。
当为亦无趣,其解一切法。分别了总持,不制不动遥非舍无所追,彼则兴造法。不举无所下,总持乐於法。
於诸法无法,讲说不有著。不得於诸经,是则为持法。阿难吾以故,开演菩萨行。逮致微妙道,是则赞诸法。
阿难吾以故,歌颂奉法者,用人想道玄,开导此等类。降此无数法,菩萨之所赞。善权永安隐,故叹於此经。
佛告阿难。是故如来至真等正觉。赞扬菩萨总持之法。此所现义亦善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