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严可均曰:“以道作”,各本作“以道佐”。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者”字,“强”下有“于”字。敦煌本“强”作“强”,下亦有“于”字。
马叙伦曰:譣弼注曰:“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则王本亦有“于”字。东条一堂曰:按臣轨守道篇引“强”字下,有“于”字,与王注合。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则是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因“作”“佐”二字相似,又涉注文“辅佐”字而误耳。王弼所据本已为“佐”字,故注曰:“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后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河上注义晦矣。
蒋锡昌曰: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他人从未言及,疑俞氏所见之本乃偶然之笔误,未可据以为证也。
谦之案:庄说误也。譣原拓本及绩语堂碑录所载碑文,与严可均校语,又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均作“以道作人主者”,石刻尚在,俞氏之说万无可疑。昔罗振玉作道德经考异云:“读铁桥漫稿中,有答徐星伯先生书,言‘作老子唐本考异,据易州本、傅奕本、明皇注本与释文互校’,知铁桥先生曾依据唐刻别为考异,然求之三十年不可得。”今蒋氏云云,殆亦未见严可均书与景龙碑刻而致疑者,此亦可见考证工夫之难。
其事好还:
魏稼孙曰:御注脱“好还”二字,严失校。
谦之案:“还”,释文“音旋”。范应元云:“还,句缘切;经史‘旋’、‘还’通。”案“其事好还”,谓兵凶战危,反自为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