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四·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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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奏立皇后太子诏(元年十月)
朕以寡德,奉承洪业,莅事日浅,恩泽未敷,加后妃之号,嗣子之位,非所急也。(《吴志·嗣主休传》注引《江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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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将军?爵位诏(永安元年十一月)
大将军忠敬内发,首建大计以安社稷,卿士内外,咸赞其议,并有勋劳。昔霍光定计,百僚同心,无复是过。亟案前日与议定策告庙人名,依故事应加爵位者,促施行之。(《吴志·嗣主休传》)
大将军掌中外诸军事,事统烦多,其加卫将军御史大夫恩侍中,与大将军分省诸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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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军出家留子弟一人除米限诏
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父兄在都,子弟给郡县吏,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于家事无经护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为留一人,除其米限,军出不从。(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