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典故卷之三十五 世宗實錄(穆宗實錄)一(明)不著撰人
(世宗實錄,凡四卷,載本卷及卷三六、三七、三八,後附穆宗實錄。未著撰者姓氏。是篇皆當傳抄實錄之一種,與今明實錄世宗實錄(江蘇國學圖者館傳鈔本、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本)相核,其文簡,其事合,似節本,然亦有明實錄世宗實錄所未收錄者。)
世宗實錄一
世宗肅皇帝嘉靖元年壬午春正月己酉朔,追錄平宸濠功,各賞銀幣有差。
丙辰,夜曉刻,金星犯牛宿。
戊午,夜曉刻,水星犯羅堰星。
己未,坤寧宮後三小宮災。
欽天監畢湘言: (「欽天監畢湘言」,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0嘉靖元年正月己未條、卷二七嘉靖二年五月辛卯條皆作「華湘」。) 「正德十六年二月,火星犯鬼宿。十一月,金星犯鍵閉。臣謹按占書並主火災。後至五月,乾清宮內火。今正月,坤寧宮內火。仰見上天示戒,端不虛也。臣去歲嘗奏太白晝見,秋雷大鳴,金木相犯。茲皆變之大者,伏望皇上祗嚴天戒,益修德政,以彌災變。」疏下所司知之。
壬戌,禮部尚書毛澄等言:「陛下升自外藩,嗣登大寶,考孝廟,母慈壽, (「考孝廟母慈壽」,原作「孝考廟母慈聖」,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0嘉靖元年正月壬戌條改。) 詔敕頒布,協于羣情,已而復加恩本生,尊興獻王為興獻皇帝,母為興獻太后。臣等仰體聖心,委曲將順,亦既無所不至矣。今御批直曰『父母』,又各加一『皇』字,則似乎於正統之親混同無別,恐不可告于郊廟而布之天下也。」上曰:「此慈壽太后懿旨, (「此慈壽太后懿旨」,「慈壽」原作「慈愛」,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0嘉靖元年正月壬戌條改。) 不必更議。」
甲子,開館纂修武宗毅皇帝實錄。
乙丑,給事中楊秉義等奏:「臣等奉敕行邊散賞,目覩宣府、大同二鎮村堡丘墟,公私匱乏,倉卒有變,西顧之憂也。今北直隸、山西幸有年,宜急發庫銀輸之紫荊、雁門等關,量地遠近糴穀。無事則以給官軍月糧,有急則以應客兵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