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卷清乾隆(三)
四十一年正月庚寅,阿思哈暂署漕运总督。
二月庚戌,蠲上元等三十九州县、镇江等五卫四十年旱灾额赋。
三月癸未,萨载兼署江南河道总督。戊戌,富德革逮,陶易为江宁布政使。
四月甲子,以阿思哈为漕运总督。
五月癸酉,孔传炣为江苏按察使,是月,高晋、萨载奏陈挑挖陶庄引河事宜。
六月壬寅,高晋续解各种违碍书籍,硃笔点出《天启实录》等书十六种,送热河阅看。丁巳,以江苏布政使增福奏钱粮销奏全完,申饬。戊午,以萨载抢护运河等工协宜,谕嘉之。己巳,命两江总督分年轮赴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会勘秋审,着为例。
七月乙酉,江苏回空漕船在山东夏津县被劫。
十月壬于,阿思哈病免,鄂宝为漕运总督,德宝暂署。
十二月乙丑,陶庄引河竣工。
四十二年二月辛亥,江苏巡抚杨魁题请将桃源县民孙谋掌殴伊父孙尚文、咬落指节,拟以斩决。允之。癸丑,杨魁兼署两江总督。壬戌,以陶庄引河开放工成、黄河大溜畅注,将萨载交部议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