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卷清乾隆(三)
三月壬申,以萨载赴京,命德宝兼署江南河道总督。丙子,南河清、黄界坝合龙。
四月丁未,命胡季堂赴江苏,会同高晋办审兴化县民徐赓扬具控革蠹虞景山婪索一案。
六月乙未朔,江南陶庄新建河神庙成,上亲制碑记。
七月丙戌,定江南漕务运丁章程。
八月己未,浚淮扬运河。
十一月辛巳,改江苏大兴镇通判为海赣通判,兼管河务、巡缉私盐。
十二月己酉,两江总督高晋以失察王锡侯字贯案降一级留任。
四十三年正月,江苏海门厅涨出沙地升科。
四月庚子,拨江阴官滩田给抚标等营佃垦,充佥差赏项。
五月庚申朔,盐城县盐枭纠众贩私滋事,谕杨魁捕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