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应世
譬如路分三条,中为公,甲行其左,乙行其右,各相安也。甲跨中之左半,乙犹听之。跨至中之右半,乙纵无言,见者诧矣。若并乙之右一条而涉足焉,乙虽甚弱,不能忍也。倘遇两强,安能不竞至相竞,而曲直判,是非分,甲转无地可容。“占便宜者失便宜。”千古通论。
勿任性
不如意事常八九。事之可以竞气者,多矣。原竞气之由,起于任性。性躁则气动,气动则忿生,忿生则念念皆偏。在朝、在野,无一而可。到气动时,再反身理会一番,曲意按奈,自认一句不是,人便气平;让人一句是,我愈得体。
遇横逆尤当忍耐
凶狠狂悖之徒,或事不干己无故侵陵,或受人唆使借端扰诈,孟子所谓“横逆”也。此等人廉耻不知,性命不惜,稍不耐性,构成衅端,同于金注,悔无及矣。须于最难忍处,勉强承受,则天下无不可处之境。曩馆长洲时,有丁氏无赖子,负吴氏钱,虑其索也,会妇病剧,负以图赖,吴氏子斥其无良,吴氏妇好语慰之,出私橐赠丁妇,丁妇属夫急归,遂卒于家。耐性若吴氏妇,其知道乎?
让人有益处
且横逆者未尝无天良也,让之既久,亦知愧悟。遇有用人之处,渠未必不能出力。
断不可启讼
不惟官断十条路,难操胜券也。即幸胜矣,候批示,劳邻证,饶舌央人,屈膝对簿,书役之需索,舟车之往来,废事损财,所伤不小。总不如忍性耐气,听亲党调处,归于无事。彼激播唆讼者,非从中染指,即假公济私。一被摇惑,如纵孤舟于骇浪之中,彼第立身高岸,不能为力。胜则居功,负则归过于本人无用,断不可听。
勿斗争